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7月24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组织抽检调味品162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为:
天水鑫三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百味源调味食品厂生产的鸡精,谷氨酸钠检出值为6.3g/100g;标准规定为≥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检出值为0.16g/100g;标准规定为≥1.10g/100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天水鑫三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百味源调味食品厂生产的鸡精,谷氨酸钠检出值为6.9g/100g;标准规定为≥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检出值为0.15g/100g;标准规定为≥1.10g/100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通告中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检调味品162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1.2%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兰州百味源调味食品厂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1019号
天水鑫三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动迁安置楼负一层
鸡精
200g
源百鲜
2016/12/21
谷氨酸钠||6.3g/100g||≥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0.16g/100g||≥1.10g/100g
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
兰州百味源调味食品厂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1019号
天水鑫三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动迁安置楼负一层
鸡精
200g
源百鲜
2016/10/20
谷氨酸钠|6.9g/100g||≥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0.15g/100g||≥1.10g/100g
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